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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忠恕”思想的学术价值和现实启示日趋明显
2024-02-05

儒学“忠恕”思想的学术价值和现实启示日趋明显

【摘要】在当前社会价值多元化的发展态势下,儒学“忠恕”思想的学术价值和现实启示日趋明显。探究儒家“忠恕”思想的实质内涵和伦理价值,不仅有益于进一步弘扬儒家思想精华,而且对厘清当今一些伦理困境、促进社会和谐,也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儒学 忠恕 传统文化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忠恕”之道,遵循的是一种情感互动,是一种换位思考的思维模式

“忠恕”思想贯穿儒家整个思想体系,作为“仁”学精神体系的核心内容,在《论语》《中庸》《大学》等儒学经典文献中都有具体论述,宋代理学家和现当代新儒学又分别赋予其新的内涵,其理论内涵在历史发展中不断演进。

一是“忠恕”思想的多维释义。第一种是“忠恕”行仁说。持此类观点的儒者大多是孔子的学生和先秦时期的大儒。主要侧重点在于论述“忠恕”对实现“仁”的重大作用,没有更多论述“忠”与“恕”两者之间的内在关系。“忠恕”思想在孔子“仁学”体系中具有主导性、概括性和纲领性。总的说来,他们认为“忠”与“恕”的精神实质都是从不同角度教人如何去行仁践义。第二种是“忠恕”体用说。宋代大多儒家持此类观点,都是将“忠恕”作为一个概念来进行诠释,但是并不认为“忠”“恕”是两个并列的概念。例如朱熹在论述“忠恕”思想时,认为“‘忠恕’只是一件事,不可作两个”,朱熹认为“忠”“恕”并不是两个并列等同的概念,两者的位置地位完全不同。“忠”是主,是本根;“恕”才是从,是枝叶。两者存在着明显的因果关系儒学“忠恕”思想的学术价值和现实启示日趋明显,只能是先有了内心的“忠”,才会有行动上的“恕”。第三种是“忠”“恕”并行说。近代的一些儒家学者更多认同这种观点,比如冯友兰等,他们一般都是运用马克思主义来诠释儒家“忠恕”思想儒学“忠恕”思想的学术价值和现实启示日趋明显,主张“忠”和“恕”就是“求仁”的两个基本路径,认为“求仁”“爱人”就是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积极意义上的“忠”,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另一个就是消极意义上的“恕”,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二是“忠恕”思想的精神意蕴。“忠恕”思想体现了仁爱宽容的精神实质。“忠恕之道”从根本上来讲就是仁爱的具体化,要求每个人把握人性中善的本性,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应设身处地替他人着想,对别人要全心全意地帮助,要有宽恕、宽容的心境。“忠恕”思想包含着相互尊重的伦理前提。“忠恕”思想始终强调每个人人格上的真正平等,主张要用平等的道德心态去善待他人,不能把自己个人的意志想法强加到他人身上,要求应该彼此充分尊重,真正实现“立己立人”“达己达人”。“忠恕”思想蕴含着换位互动的情感本质。“忠”“恕”都以“心”作为偏旁,“忠”就是要做到不偏不倚,不能有欺诈之心。“恕”就是要将心比心,人心换人心。“忠恕之道”遵循的是一种情感互动、换位思考的思维模式,其“推己及人”的道德论证方式更是凸显出情感互动的伦理特质解读儒家思想,在处理“人与我”“我与己”关系过程中,能够“推己及人”,其实质就是一个深刻的情感互动过程。

儒家“忠恕”思想的伦理困境

由于人们的欲望、情感、目标不同,道德标准和道德选择的多元,“忠恕”思想体现出的宽容、尊重和平等精神在实践过程中也面临着一定的困境,有时“己之所欲”不一定是“人之所欲”,“己所不欲”也不一定是“人之所不欲”,这些伦理困境在不同程度上弱化了其有效性。

一是方法单向导致行为结果的 “异化”。价值取向在方法上呈现出的是一种单向性特征,难免会给人主观唯心主义的感觉,有时虽同是“忠恕”,但结果却会“异化”,往往出现好心办了坏事。人不一定同此心,心不一定同此理。超出其适用范围的“忠恕”,很可能是好心办了坏事。从今天的视角来解读,“忠恕”思想真正的伦理内涵应该是有限度的,一味地姑息迁就必定酿成大祸,反而贻害自己、他人和社会,严重地损害了“忠恕”的纯洁性与崇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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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德行优越感导致人格示范的失效。“忠恕”思想内在隐含着自身德行比别人高,在长期封建社会境况中解读儒家思想,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不平等导致“忠恕”思想被扭曲成了“王者即圣”的霸权学说,沦为帝王统治的愚民工具。这种奴化的“忠恕”思想也只能行驯服之实,而不能起教化之责。“仁者爱人”“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也就只能沦为乌托邦式的道德幻想,不可能真正地“将心比心”和“推己及人”。

三是适用的社群性导致价值转化的困难。 “忠恕之道”往往体现出的是一种基于亲情及家族生活之上的社群性,尽管其蕴含着平等、公正的精神,但与现代强调公平法治的普遍原则有着较大差异。法律不仅为践行“忠恕”思想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基本界定了其原则边界。如果离开法律制度空谈践行“忠恕”之道解读儒家思想,这不仅保障不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而且很有可能导致践踏底线、徇情枉法的现象。因此,在当前时代发展背景下,“忠恕之道”必须实现价值转化和再生,积极把社群性的关爱原则与时代要求的普遍原则结合起来,进一步彰显其崇高精神和时代价值。

学会推己及人的换位思考,是全球伦理文化中最低限度的基本共识

“忠恕”思想的正面伦理效用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构之中,在不断的思想内涵演变过程中已积淀为中华民族的共同价值理念,对于当今仍有较为积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启示。

一是“忠恕”思想的和谐价值。“忠恕”思想的核心理念就是要求个体能够坦诚面对自己的良心,在社会交往过程中以善念善心去对待他人,并且能够包容生命中的不同部分,从而使自己的内心宽容、豁达、明亮,这样自身才会感到“不忧不惧”,自身个体也就达到身心健康和谐的生活状态。“忠恕”思想还主张要以自己的内心感受去推知和包容他人,认真检视和规范自己的思维理念和行为方式,不仅要求“推己及人”,而且还进一步演进到要坚持“推己及物”,推及子孙后代,这对于我们今天调节紧张的人际关系、缓解社会矛盾、推进和谐社会和和谐世界建设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是“忠恕”思想的市场经济社会价值。在市场经济社会中,追求利益最大化虽然是每个行为主体的主要目的,但诸多的伦理道德因素也影响着具体行为。因此,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每一个市场主体都在坚持游戏规则的基础上,怀着最大的诚信、善心和爱意去参与公正、公平竞争。“忠恕”思想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就在于教育每个市场主体,摆正自己在认识世界过程中的位置,坚守“人类一体、天下一家”的自我意识,学会推己及人的换位思考,坚守良心责任,履行社会义务,维持社会的有序和稳定。

三是“忠恕”思想的伦理价值。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不同民族社会里,道德的形态和内容可能千姿百态,“爱人如己”这种精神却是人类最高的理性和良知。儒家讲“仁爱”,基督教讲“博爱”,佛教讲“慈悲”,它们的基本精神都是爱己爱人、将心比心。推己及人一直是全球伦理文化中最低限度的基本共识,人们用不同的语言来诠释规范社会道德的第一准则,来阐述伦理秩序的道德金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作者单位分别为南昌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南昌陆军学院政工教研室)

【参考文献】

①(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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