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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述:法治思想对现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仍具现代价值
2023-08-13

评述:法治思想对现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仍具现代价值

(山东农业大学,山东泰安)摘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和基本国策,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制度保障。法治思想及其制度建设主要来源于西方,但并不意味着古代中国缺乏法治思想理论和制度实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借鉴西方法律制度固然必要,但扬弃中国古代法家法治思想,传承超越,建构一种融会贯通、与时俱进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法律制度更为必要。由此,评述先秦法家思想形成的历史背景、主要人物和基本理论观点,进而阐述法家法治思想对现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仍具现代价值。关键词:依法治国;法治;法家中图分类号:D91l-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1072(2014)0404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历史经历了划时代的变革,法家就生活在这样一个社会大变革的时代。旧统治秩序被破坏,新统治秩序正在确立,周王室1.法家学派兴起的社会背景衰微,诸侯坐大,新旧势力之间的斗争复杂而又激随着奴隶制的衰败,造就西周繁荣鼎盛的“井烈。代表各阶级利益的知识分子异常活跃,他们著田制”逐步瓦解,社会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可以用书立说,形成了“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其中以来交换和买卖的“私田”,土地所有制形式发生了巨儒家、法家、道家影响最大。

法家是战国时期兴起大变化。战国时期,社会生产方式也开始发生变化。的一个学术派别,以推崇“以法治国”而闻名的。生产工具进一步改进,铁器逐步应用于农业生产,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建立大一统的秦帝国,就是在牛耕也开始推广,社会生产力大幅度提高,封建经法家思想的指导下进行的。秦朝二世而亡,法家学济进一步发展,以户为单位的小农经济逐步占社会派随之土崩瓦解。但白西汉武帝以来,法家思想不主导地位,奴隶主土地所有制逐渐转化为封建制地断与儒家思想结合,构建出中国封建社会“外儒内主的土地所有制,并最终通过各国变法确立了下来。法”的政治统治格局,儒家的伦理道德为中心,法春秋末年,王权旁落,各诸侯国争夺霸权,“春家的严刑峻法为辅助,成为封建中国政治文化治理秋五霸”先后崛起,新旧势力矛盾激化,出现“礼与国家控制的两大主要手段和基本统治模式。崩乐坏”的混乱局面。之后,无数次战争使诸侯国一、法家思想兴起的社会背景及理论基础的数量大大减少,到战国时期,实力最强的当属齐、春秋战国时期,奴隶制走向崩溃,封建制确立,楚、秦、燕、赵、魏、韩这七个国家,史称“战国会的经济、政治、文化领域都发生了重大的变革。七雄”。阶级矛盾尖锐,兼并战争连年不断,中国社收稿日期:2014-08—08作者简介:徐秀梅(1988-),女,山东临沂人,山东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

赵金科(1963山东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研究。万方数据福州党校学报会呈现出纷繁复杂的大动荡和大改组的局面。为了是春秋战国时期攻占为务、以力服人的社会现实在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胜利,新兴地主阶级相继走上治国理论上合乎逻辑的反映。【2】实现富国强兵,避史舞台进行变法改革,以图迅速实现富国强兵。免被强敌吞并,并吞并小国,扩张版图,法家以社宗法制、分封制、世卿世禄制逐步被新兴起的中央会进化的历史观、好利恶害的人性观和功利务实的权制、郡县制、军功授爵制所取代,中国的封建价值观为基础,构建了独具特色的“法治”治国框集权制度开始形成。架,也奠定了中国封建政治统治的专制基础。公元在这场摧枯拉朽的变革中,旧的奴隶制度和道前356年,商鞅开始在秦国推行变法,法家思想成伦理观念,被新的封建制度和意识形态取代了。为秦国的官方思想,秦国逐步发展成为各诸侯国中“私学”大兴,“学在官府”的局面被打破,文化不实力最强者和实现统一的核心力量。再是统治阶级的特权,文化教育普及于民间,社会二、法家的主要人物及思想主张上涌现出大量的文学游说之士,知识分子(即士)法家,历来被视为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阶层应运出现,并发展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

的一派,其价值观念、治国主张具有丰富的内容和诸侯列国为了富国强兵、称霸“天下”,纷纷招贤养鲜明的时代特色,在百家争鸣中脱颖而出,独领风士评述:法治思想对现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仍具现代价值,探究结束割据,实现统一的治国之道。儒、道、骚,成为秦朝统一中国的理论基础。法家的思想作墨、法等学派相继出现,社会上呈现出“百家争鸣”为一个较为系统的体系,具体来说又分为三个方向的文化繁荣的新气象。春秋战国时期也被称为我国——商鞅重“法”,慎到重“势”、申不害重“术”,文化的轴心时代。韩非总其大成。2.法家思想的理论基础商鞅——重法春秋中后期,各诸侯国为缓解社会矛盾,争相商鞅,原名卫鞅,出身魏国没落贵族,曾任魏推出一系列改革,变法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相公叔痤的家臣,但在魏国不得志,秦孝公即位后,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崛起,士阶层数量不断扩商鞅转投秦国,两度主持变法,使秦国后来居上,张,社会上主张“法治”的呼声不断高涨,影响越成为诸侯之首,因公被封于商。战国时期,封建制来越大,司马谈将他们作为一个特定的学术派别。经济基础基本确立,新兴地主阶级迫切盼望维护自《汉书艺文志》法家类,首列《李子》,“名悝,相身的合法权益。商鞅在变法时,着眼于这一现实,魏文侯,富国强兵”。

本着“不法古,不修今”(商君书开塞)的原则,着眼于春秋战国时期弱肉强食的动荡局面,法以李悝的《法经》为蓝本,吸收各国变法实践,在家深刻认识到要想在激烈的兼并战争中立足,必须强调法治的基础上,把“法”的领域推广开来,建实现富国强兵。富国强兵是法家倡导的治国方案的立了一套符合地主阶级意志的治国之术,确立了法价值取向和主要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审家学说在秦国的统治地位。商鞅不仅仅是先秦法家时度势,推行“以法治国”。为了“法治”思想更加中变法最有成效的政治家,也是法家思想体系形成丰满,法家学派的思想家们逐步提出并完善了区别的主要奠基者之一。商鞅变法为秦国大一统奠定了于儒家托古因循以救世的新的社会进化历史观,指坚实的基础,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之后,仍然坚定地出人类社会是不断发展的,法律制度也应该随着历执行法家的思想路线。史发展而变化,必须力行变法,把法律的强制手段慎到——重势作为治国、富国乃至结束战乱,实现统一的主要方慎到是战国中期法家代表人物之一,曾习“黄老道德之术”,后走向法家,并长期在齐国稷下学宫同时,法家认识到欲望是人行为的基本驱动力讲学,是法家思想的主要宣传人之一。在先秦法家【11,“好利恶害”是人与生俱来的本性,维系人与人中,慎到一派在如何实行法治的问题上提出了“势间关系的只有赤裸裸的利益。

只有利用人的这种治”说,创造性的阐述了“势”,即权势的重要性,本性,以赏诱,以罚驱,使人们按法令办事,君主这也是慎到对法家学说的最突出的贡献。慎到认为才能对臣民加以控制。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政体是君主有“势”的基础和法家高度强调“法治”的功效性,崇尚实力,前提,君主有“势”才能“令行禁止”。君臣之间,现富国强兵的功效作为法律赏罚的重要依据,不是以才能、是非和道德为标准,而是要看权势的 体现了强烈的功利主义的特点。法家的功利主义也 大小。同时,君主的“势”要同法治结合起来,“事 55 万方数据 福州党校学报 2014年第4期总第149期 断于法”,君主要发挥表率作用,严格依法办事。 商鞅指出“不法古、不循今”,法律和礼制要随 申不害——重术 着时代的变化而发展变化,韩非继承了商鞅的历史 “申子之学,本于黄老而主刑名”(史记老子 观和变法论,提出“法与时转则治”(韩非子心度) 韩非 子列传),申不害把法家的“法治”和道家的“君 的观点。本着社会进化的历史观,主张从实际出发, 面之术”相结合,成为法家“术治”派主要代将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思想和实践的目标,实事求是、 表。申不害不仅是一个理论家,他也是一个实干家, 与时俱进,革除残余的奴隶制,建立大一统的中央 曾被韩昭侯启用为相,主持变法改革,颁布了一系 集权制国家。

以商鞅为代表的思想家纷纷走上历史 列法律,虽然效果不如商鞅变法,不过,也使韩国 舞台,实践法治思想,以求富强国强。 实力大增。 申不害认为,定法、有势,君主的地位 法家崇尚法治,反对礼治,认为治国必须立法, 还不够稳固,威胁君主地位的主要危险来自左右大 “法”是治理国家,实现富国强兵,进而统一天下 臣,君主必须掌握一套驾驭臣下的“术”,即权术, 的主要方法,排出了人的主观因素对于国家治理的 如果用“术”联通法和势,“藏于无事,窜端匿疏, 影响。“故其治国也,正明法,陈严刑法家的重刑思想,将以救群生 示天下无为”(申子大体),防止臣下察觉到自己的 之乱,去天下之祸。”(韩非子奸劫弑臣)然而,法 意图和虚实,才能事半功倍,确保使臣下忠于职守, 家片面强调人性好利而主张愚民的文化专制政策, 维护自己的统治。 单纯以赏罚驱使民众,完全忽视其的政治诉求。而 韩非——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且,法家的法治是尊君基础上的法治,这种法治在 韩非是战国末年法家思想的主要代表人物之 最好的情况时也是遏制官吏和普通民众的恶行,却 一法家的重刑思想,出身韩国贵族,与李斯一起曾师从苟子,“喜刑 不能彰扬善行。也只有在君主是圣贤的前提下,法 名法术之学”(史记老子韩非子列传),政治上郁郁 家提倡的法治才能真正实现。

【4】法家认识到法律是 不得志,但善于著书,其著作曾受到秦王赢政的欣 维系人类社会和治理国家不可缺少的东西,必须通 赏,后因李斯等人的陷害下狱自杀。韩非在商鞅法 过树立法律的绝对权威,以法律手段保护财产关系法家的重刑思想, 治思想的基础上,指出法是国家利益的体现,要树 规范社会秩序。这对于现代中国的法治建设具有其 立法令的绝对权威,使法成为判断言行是非和进行 实意义,而其以维护封建专制统治和私有秩序为根 赏罚的唯一标准。术治是实现法治的手段,商鞅变 本目的的严刑峻法乃至“轻罪重罚”明显有违现代 法的失败正是由于缺少“术”的运用,养肥了奸臣。 民主法律的基本原则,是需要摒弃的。 势治是法治 的前提。“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 2.明法审令与刑无等级 (韩非子难势),君 主掌握了势,才有推行法治的政 法家最早将“公”和“私”作为法律政治的专 治资本。总体来说,韩非总结了商鞅的“法治”、申 业术语,指出“公”高于“私”,“法”亦高于“私”, 不害的“术治”、慎到的“势治”思想,集三者于一 两者势不两立。[5】法律代表国家的整体利益,必须 身,提出以法为本,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建 是公平公正的。为了达到这一效果既要明法审令, 立了较为完备的法治理论体系,为封建中央集权制 又要刑无等级。 国家提供了比较系统的理论武器评述:法治思想对现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仍具现代价值, 是法家学派当之 法家思想打破了商周时期刑律掌握在奴隶主贵 无愧的集大成者。 族手中的普遍思维,指出法律的功能是调控、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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